【學習重點】
- 緩和醫療共同照護是病人在疾病末期可選擇的診療服務的一部份,目的在協助原來的團隊一起努力,幫助病人和家屬走過疾病末期這段身心煎熬的幽幽山谷。
- 說明緩和醫療共同照護的服務項目、收案方式、收案條件、團隊成員及聯絡方式。
一、您的苦,我們懂
在疾病治療的過程中,再多的痛苦與煎熬,也要咬牙苦撐,目的就是希望回復到以往的健康生活。然而,對抗疾病的努力總是有受挫的時候。這時,或許需要停下腳步,整理安頓好自己、同時想想未來該怎麼辦、也珍惜把握與家人朋友相聚的每一時刻。但疾病仍然毫不停歇持續折磨病人,就算病人希望有個喘息的機會,也不知所措。為了回應這樣的需求,我們有一組醫療團隊可以來到各個病房,協助原來的團隊一起努力,協助病人和家屬走過這段身心煎熬的幽幽山谷。
二、「緩和醫療共同照護」介紹
「緩和醫療共同照護」是本院緩和醫療團隊整體服務的一部份,也是完整疾病末期診療服務的一部份;經由病人原來診療團隊照會,以「緩和醫療共同照護」模式,協助原診療團隊處理疾病末期病人身、心、靈症狀,家屬社會心理困擾與病情溝通等。
三、「緩和醫療共同照護」服務項目
- 評估病人身、心、靈症狀及家屬社會心理需求,並確立問題與給予處置建議。
- 協助並教導舒適護理(口腔護理、水腫按摩等)。
- 協助原團隊症狀控制(疼痛控制、呼吸困難等)。
- 指導家屬學習照顧病人的技巧,提供瀕死衛教、善終準備。
- 依病人情緒需求,轉介社工或其他團隊成員介入。
四、「緩和醫療共同照護」收案方式
符合健保署收案對象:
- 癌症末期病人。
- 末期運動神經元病人。
- 診斷為下列疾病,且已進入末期病人。
A.失智症
B.其他腦變質
C.心臟衰竭
D.慢性氣道阻塞
E.肺部其他疾病
F.慢性肝病及肝硬化
G.急性腎衰竭
H.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
I.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
J.末期衰弱老人
- 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收案條件者(末期病人、不可逆轉之昏迷、永久植物人、極重度失智、疾病狀況或痛苦難以忍受、無法治癒、無其他合適解決方法)。
- 罕見或其他疾病預估生命受限者。
六、「緩和醫療共同照護」醫療團隊
- 原醫療團隊
- 緩和醫療專科醫師
- 緩和醫療護理師
- 緩和醫療社工師
- 緩和醫療諮商心理師、靈性關懷師、宗教師
- 緩和醫療藝術治療師
七、聯絡方式
- 白天(週一至週五0800-1730):緩和醫療共同照護護理師手機
- 晚上與例假日:緩和療護病房電話 04-23592525轉8116或8117
八、結論
「緩和醫療共同照護」服務理想是希望能緩解疾病末期病人之身、心、靈困擾,協助病人及家屬面對疾病進展的調適,降低病人之痛苦與不安,維護病人的生命尊嚴。此服務結合了緩和醫療專科與原診療專科之專長,提供病人即使不在緩和療護病房也能得到完善的疾病末期照護。
九、參考資料
-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(2022年12月01日)。全民健康保險安寧共同照護試辦方案。(5)安寧共同照護。https://www.nhi.gov.tw/Content_List.aspx?n=57EF6EC5BCAB7609&topn=D39E2B72B0BDFA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