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雷射的治療原理
雷射是一種光能,藉由皮表照射產生反射、散射、穿透、吸收四種作用,並利用特定波長的雷射光,以達到穿透特定深度的組織。再藉由細胞組織吸收光能後所產生的熱能,來破壞組織並激化其再生與重建,以達到特定治療效果。就如同飛彈的導彈一般,以精準的雷射波長、脈衝時間及能量,準確地擊碎黑色素細胞的色素粒子上,可有效移除且不會破壞周圍的組織。這些被擊碎的黑色素在經由體內的巨噬細胞的吞噬作用進行清除,最後達到淡化黑斑及移除色素的目的。雷射非萬能,須再配合治療後的傷口照顧,才能減少其副作用,以達到最大治療效果。
二、雷射術後注意事項
- 雷射術後約1~2小時會有微微的灼熱疼痛感,為正常現象,可冰敷雷射處約10~20分鐘來緩解灼熱的不適感。
- 雷射術後1~2週是傷口的癒合期,此時傷口的照顧相當重要,需使用人工皮來保護傷口。更換時機為傷口的分泌物溢出人工皮時才做更換,更換時使用乾淨棉棒沾生理食鹽水,輕柔的清潔治療部位,再以乾棉棒拭乾,須注意勿用力摩擦傷口處。
- 術後傷口會形成一層薄薄痂皮,請勿用手指刮除痂皮以免造成色素沉澱或疤痕產生,因為結痂是用來保護傷口和阻擋紫外線,讓底下皮膚新生時間約7~10日,皮膚新生完整後會自動脫落。
- 在這段期間,請避免戶外活動(爬山、游泳、海邊沙灘活動等),並減少出門次數,若要出門請加強防曬及撐陽傘。
- 雷射後一切臉部保養動作需輕柔,洗臉時應將泡沫輕輕貼在臉上後用清水潑掉,並用毛巾將臉輕輕貼乾,拍上具有保濕的乳液。
- 治療後1週或有任何不適反應,請回門診觀察傷口癒合情形。
- 痂皮約7~14天脫落後,新生皮膚呈粉紅色,此時是重要關鍵期,請勿接觸刺激性的外用藥物或保養品,例如酒精、香料、果酸、A酸或其他酸性刺激產品。需加強保濕和防曬。因這段時期的皮膚容易受陽光影響,產生色素沈澱,需要做好防曬的工作。建議不論是夏天或冬天,外出前30分鐘,應塗抹防曬係數30~50的防曬乳液,約3~4小時補擦一次,外出避免過度陽光曝曬或搭配陽傘或寬邊帽。
- 一般而言,雷射術後治療部位皮膚顏色先呈粉紅色,約一個月後回復正常膚色。少部份的人會在雷射後3週至4週,顏色會變深或轉為淡褐色,即俗稱的反黑或色素沉澱期,這只是暫時現象,顏色消退時間快則1~2個月、慢則4~6個月,整個所需期間因個人體質對色素吸收代謝、雷射的項目種類及範圍大小皆有關聯。一般約半年後即有明顯的褪斑效果,屆時再視情況決定,與醫師討論後續處理方式。
三、結語
雷射是目前醫學美容的主流,但所有雷射治療需要一定療程,在這段療程中,不僅靠雷射治療前後醫師的充分說明與溝通,民眾也需耐心配合及雷射後的皮膚照顧,才能達到完美的療效。
四、參考資料
- 趙圓平、黃靖富(2022)‧非汽化性雷射/光療治療適應症‧台北市醫師公會會刊,66(7),42-50。https://doi.org/10.29739/JTMA.201204.0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