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學習重點】
  1. 精神疾病的病因之一為神經傳導物質不平衡,一般治療原則以藥物為主,當藥物治療無法達到預期效果時,合併電痙治療可改善症狀。
  2. 電痙治療更為安全,在麻醉劑配合使用下,並且分次微量電流通過大腦0.1~1秒,使腦細胞神經傳導物質重新調整,以期達到治療效果,明顯緩解症狀的一種治療方法。
  3. 治療次數由主治醫師依病人狀況決定,一般而言每週做三次之單一痙攣治療。隔日做,共約6~12次。
 
一、前言
精神疾病的病因之一為神經傳導物質不平衡,一般治療原則以藥物為主,當藥物治療無法達到預期效果時,為解除病人的痛苦,可考慮使用電痙治療。當病人有強烈自殺意念、情緒低落、混亂時,合併電痙治療可改善症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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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電痙治療簡介
電痙治療最早是義大利羅馬的精神醫學與神經病理學教授史里提(Ugo Cerletti)與比尼(Luciano Bini)於1938年成功的利用電流誘發痙攣來治療思覺失調症病人。
1939~1958年配合麻醉劑及肌肉鬆弛劑的使用,使電痙治療發展至全盛時期,可用在多種精神疾病的治療。
目前電痙治療更為安全,在麻醉劑配合使用下,並且分次微量電流通過大腦0.1~1秒,使腦細胞神經傳導物質重新調整,以期達到治療效果,明顯緩解症狀的一種治療方法。
 
三、適用對象
  1. 憂鬱症:尤其有嚴重自殺傾向者,效果最為明顯。
  2. 思覺失調症:急性發作、緊張型、藥物治療無效者可用此治療。
 
四、不適合做電痙治療的對象
有下列症狀者:心肌梗塞、心臟衰竭、惡性高血壓、動脈瘤、視網膜剝離、腦腫瘤、腦膿瘍、即將生產的孕婦、嚴重的內科疾病(如肺功能不好、發高燒),不宜接受電痙治療。
 
五、電痙治療療程
1.治療前準備
    A.醫師向病人家屬說明治療,使其充分了解與合作。 
    B.填寫麻醉及電痙治療同意書。
    C.前一天洗頭、準備皮膚。
    D.治療前禁食6~8小時。
    E.依醫師指示於手前臂打上靜脈輸液管路。
    F.依醫師指示於治療前三十分鐘給予肌肉注射,減少唾液分泌。
    G.進入治療室前排空膀胱,取下假牙、手飾、隱形眼鏡、髮夾、助聽器等。
 
2.治療中處置
    A.病人進入治療室平躺於治療床上。
    B.護理師監測血壓、脈搏、呼吸及心電圖,並放置壓舌板於臼齒咬合處及提供氧氣,由醫師執行電痙治療。
    C.協助病人側臥,必要時使用抽痰器抽取痰液防止。
     
3.治療後配合事項
    A.床欄使用、側臥休息。
    B.若醒來要下床活動時應緩慢改變姿勢,以維持安全。
    C.醒來後可進食,但進食前先喝水,確定吞嚥無問題。
    D.短期記憶喪失可漸漸恢復,屬正常現象,家屬可陪伴,以增加病人安全感。
    E.如有以下情況告知醫護人員:頭痛、頭暈、 噁心、注意力無法集中、肌肉酸痛等。         
 
七、治療次數
治療次數由主治醫師依病人狀況決定,一般而言每週做三次之單一痙攣治療。隔日做,共約6~12次。
1.憂鬱症病人:約需6~8次,但有時需到12次。
2.思覺失調症病人:個別差異較大,若有最佳反應後再追加兩次可達療效。
 
八、結論
臨床上證實電痙治療用於精神科疾病上確有其療效,在病人治療前收集完整的基本資料供治療參考,並取得病人或其家屬之同意書、解釋治療之具體理由、過程及可能引發之合併症等。病人在麻醉下進行治療過程,從麻醉至完成治療清醒約15分鐘,為安全性極高輔助治療方式。
 
九、參考資料 
1.李晉邦(2022)‧精神醫學的絕地武士~電痙攣治療‧長庚醫訊,39(5),159-161。https://doi.org/10.6498/EA.201810_25(9_10).7 
2.Morcos, N., Maixner, S., &Maixner, D. F. (2021). Electroconvulsive therapy for bipolardepression in older adults. Journal of ECT, 37(3), 182-188. https://doi.org/10.1097/YCT.0000000000000755    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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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位置
    資料夾名稱
    精神科
    發表人
    邱惠雅
    單位
    中榮護理衛教
    英文名稱
    Electroconvulsive therapy,ECT
    分類
    治療
    科別
    精神科
    癌症照護
    建立
    2024-01-14 11:10:38
    制訂日期
    2006-01-30
    最近修訂
    2024-02-18 10:03:00